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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管辖 食品流通许可管辖与登记注册管辖一致。申请人应当根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按属地管辖范围到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市*受理许可管辖范围: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二)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或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不含)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股份有限公司; (四)西客站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内设立的企业; (四)市局认为应当由其许可的其他企业。 各区县工商分局许可管辖范围: 负责本辖区内地区工商总局及市局登记的企业以外其他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地区工商总局及市局授权许可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所或**分局办理。区县分局另有要求的,以区县分局要求为准。 应当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对象 (一)批发或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水产品、鲜肉)。 (二)食品交易有形市场。 (三)其他。 注意: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形: (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二)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馆、饭店、食堂)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 (三)农民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四)其他。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程序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接收材料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第三步:领取《准予许可通知书》,十日内凭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直接领取许可证/